根據去北京培訓,我們作為助聽器驗配師對于兒童聽力評估有了新的認識,并總結出兒童聽力評估的重要性。
首先我們要知道兒童聽力損失是一種隱性的疾病,因為在兒童尤其是嬰幼兒牙牙學語時不能表達他們的聽力問題,如果聽力損失沒有及時發現和處理,將會導致小兒言語和語言的發育遲緩,會顯著影響到語言,言語,學習,情感,和社會交流能力的發育,但是可以通過早期干預來降低這些影響。
聽障兒童語言發育水平不取決于其嚴重程度,而取決于被發現和干預早晚,不管聽障程度怎樣,只要在6個月內發現并適當干預,患兒語言發育就不會受到很大影響,為了使聽力障礙嬰兒獲得較好的結果,所有嬰兒在出生后1個月內進行聽力篩查,篩查未通過的,較遲應該在出生后3個月內接受全面的聽力學評估,已經確診為永久性的聽力損失的,較遲應在出生后6個月內接受適當的干預,這就是所說的早發現,早干預,早教育,三早原則。
對聽力評估的要求,放大裝置驗配目標是在安全,可聽,舒適的輕度范圍內較大限度為嬰兒提供具有原音特征的語言。正確評估聽力較終驗配助聽器基礎:補償不足——貽誤良機,補償過度——雪上加霜。確定嬰兒聽力狀態需經過一系列聽力學測試以評估每側聽覺系統的整體情況,評估各個語言頻率的聽敏度,決定聽力損失的類型。兒童聽力評估的方法包括主觀檢查評估,客觀檢查評估,言語檢查評估,所以單靠一種測試方法不是以確定幼兒的聽力狀況,組合測試,相互印證,反復核查,跟蹤隨訪目的為了評估聽覺系統的完整性,估計聽敏度和決定所用的干預措施,無論嬰兒多大,都應該精確估計患兒的聽力損失類型,程度以及聽力曲線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