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耳聽覺系統中傳音、感音或聽覺中樞系統的功能異常,致使聽力有不同程度的減退,輕者稱重聽,重者聽不清或聽不到外界聲響時則稱為聾,臨床上和民間常將兩者混同,并習慣統稱之為耳聾。判斷耳聾程度的輕重,必須有一個量化標準,常用語言頻率(500Hz、1000Hz、2000Hz)的氣導聽力損失的平均值(dB,HL)計算。我國于1986年10月7日公布的五類《殘疾標準》中,規定了我國聽力損失標準:
26~40dB輕度聽力損失,二級重聽;41~55dB 中度聽力損失,一級重聽;56~70dB中重度聽力損失,二級聾;71~90 dB重度聽力損失,一級聾;>90dB極重度聽力損失。
聽力損失“找上”門后,人會慢慢習慣生活在一個“安靜”的世界里,日常生活中的很多聲音都聽不到,比如樹葉的摩挲聲、鳥的鳴唱聲、家人朋友的談話聲、電話鈴聲、敲門聲。長此以往,大腦就不處理這些聽不到的聲音,人也會逐漸忘記聲音聽上去的感覺!所以為了能夠更好的聆聽聲音享受生活請您愛護好自己的(耳朵)如有需要可到專業的機構進行聽力檢測!時刻關注雙耳健康保持正常聽力
注:①聾與重聽均指雙耳;若雙耳聽力損失程度不同,則以聽力損失較輕的一耳為準。②若一耳系聾或重聽,而另一耳的聽力損失等于或小于40dB者,則不屬于聽力殘疾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