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爆發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的同時,關于新冠病毒與聽力損失之間的研究正在進行中,而兩者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明朗。
COVID-19會引起聽力下降?
較近的幾項研究,如發表在《美國耳鼻喉科學雜志》、《耳鼻喉科學學報》上的一系列病例顯示:COVID-19檢測呈陽性的患者有聽力損失的癥狀。
南谷大學奇納醫學院耳鼻喉科對確診的無癥狀COVID-19患者進行試驗研究,發現患者的高頻純音閾值升高,瞬態誘發性耳聲發射(內耳聽力學檢查)顯著降低。
該項研究確認了COVID-19感染對耳蝸的毛細胞造成了有害影響,同時可見病毒會對耳蝸外毛細胞的損傷。此外,沒有主要癥狀并不能說明耳蝸功能健康。
病毒感染引起的聽覺系統損傷主要發生在耳蝸核內,甚至可能直接以內耳為靶點。然而,一些病毒也可以影響聽覺腦干。病毒對外周聽覺系統損傷機制包括:
1.柯蒂器直接損傷
2.血管紋直接損傷
3.螺旋神經節直接損傷
4.由病人免疫系統導致的損傷
關于這些影響的具體機制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此外,耳蝸毛細胞具有高代謝活性,特別容易受到缺氧或缺血損傷。由于持續的低通氣和缺氧,新冠患者內耳很容易受到間接損傷。
藥物的耳毒性?
而發表在《國際免疫病理學和藥理學雜志》上的一篇文章指出:許多用于治療的藥物有潛在的耳毒性。
文章表明,用于治療新冠病毒的藥物普遍具有耳毒性副作用,包括氯喹、羥基氯喹、阿奇霉素、瑞德西韋、法維拉韋和洛匹那韋。
過去的文獻數據表明,在許多治療病例中,諸如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耳鳴和/或持續性失衡等副作用很常見。不幸的是,這些情況很少有可逆的,尤其是在使用藥物數周或數月后。
例如阿奇霉素,在新冠病毒患者治療中經常與羥氯喹聯合用藥,以加強其作用。據報道,它可引起不可逆性感音神經性耳聾和耳鳴。
耳毒性藥物引起的聽力損失、耳鳴或失衡的嚴重程度通常受到劑量、治療時間及與患者有關的其他因素(即伴隨疾病和使用其他藥物)的影響。在大多數情況下,持續用藥數周或數月后才會出現耳毒性反應。
耳毒性介導內耳毛細胞損傷的精確機制至今仍不清楚,但是耳毒性不僅導致感音神經性耳聾、耳鳴或平衡失調,而且可能會對生活質量產生相當大的潛在影響。因此有必要嚴格監控這類藥物的使用,因為耳毒性聽力損失和/或耳鳴可能是不可逆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