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2013年第5版《精神障礙診斷及統計手冊》,兒童語言障礙診斷標準為:不同語言領域內(聽說讀寫)學習和運用語言的能力皆長期困難,障礙常包括地詞匯量、組詞組句能力牽強,敘事對話困難;語言能力大幅度、可量化的低于同齡人,并導致無法正常社交、與他人交流、跟上課業或學習知識;障礙初發于兒童發育早期;語言障礙并非由聽力或其他感官損傷、神經運動系統障礙或其他精神類障礙引起。